
陈春晓,一九七四年二月出生,一九九五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成功代理过唐自娥诉香港恒明实业有限公司(广东)茂名代表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华北石油康海岩士有限公司和铁道部大桥局第一基础公司诉武汉长青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款结算纠纷、武汉市江汉区世达摩托车经营部被诉买卖合同纠纷、舒亚平被诉借款纠纷;廖辉煌杨良国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廖金华等21户村民(集团诉讼)诉监利县柘木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行政纠纷、湖北大冶建工集团诉武汉市洪山区劳动局不服工伤认定纠纷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案。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现担任武汉大学后勤集团接待服务公司、武汉武大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纪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量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担任武汉武大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对该公司员工进行了法律常识培训,赴汕头代理了该企业诉汕头金湖旅行社合同纠纷一案,帮助该企业成功地进行了企业改制,使其合法地私有化,增强了企业活力;为该企业设计了同武汉假日旅行社、湖北远大旅行社、武汉国内旅游总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现已完成了武汉武大旅行社兼并某国际旅行社的前期法律审查工作。在担任武汉新纪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成功地完成了该企业代理了建设银行的住宅贷款清收工作和大量房地产收购工作。
陈春晓律师电话:13971185587



